上海保險公司不賠高原反應 青藏旅遊不保險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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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險公司不賠高原反應 青藏旅遊不保險
2006-07-18 11:29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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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八日電)青藏鐵路開通引起旅遊熱,上海市一名遊客到西藏旅遊產生高原反應,治療高原反應花掉人民幣數千元,但是保險公司認為這不屬於意外險範圍不予賠償,這名遊客求償無門。

上海「青年報」報導,一名女性遊客今年三月和幾個朋友前往西藏自助旅行,行前投保一份旅遊意外險,她到拉薩不久就因強烈的高原反應出現了嘔吐、腹瀉、胸悶、抽搐等症狀,住進醫院,前後花去了幾千元醫療費。

她回到上海後向保險公司請求賠付,但是保險公司表示,意外傷害是指那些「外來的、突然的、被保險人無法預料並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客觀事件」,而西藏海拔很高,高原反應是可以預知,並非意外,不予理賠。

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吳冬律師認為,保險公司應該事先告知遊客高原反應屬不屬於免責條款。如沒告知,出現糾紛則由保險公司承擔。

一位保監會險業的權威有關專家表示,由高原反應所引起的事故一般不屬於旅遊意外險的賠償範圍,消費者在個人投保時應與保險公司協商確認,在保險公司應允下,通過增加保費等方式,在契約中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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