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輸血染愛滋告醫院 法院不准立案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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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輸血染愛滋告醫院 法院不准立案
2007-12-04 13:48 中港台時間|12-04 24: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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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4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四日電)愛滋病在中國河南省一直是政治禁忌,一名十三歲女孩因為輸血感染愛滋病向法院控告醫院要求補償,但法院卻規定這種訴訟不得立案,被害人只好迂迴改以輸血感染C肝提起訴訟。

北京「京華時報」今天報導,十一月二十七日一場特殊的訴訟在河南省三門峽市澠池縣人民法院開庭。十三歲感染愛滋病的女孩晶晶(化名)以輸血感染C肝為由控告澠池縣人民醫院。

同晶晶一樣,不少孩子在澠池縣人民醫院輸血感染愛滋病,時間是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澠池縣醫院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醫生說,有的患者到死都不知道感染的是愛滋病。

因為愛滋病案件在當地法院不能立案,晶晶的媽媽孟珍(化名)只能以女兒輸血漿後感染C肝為由控告澠池縣醫院。

開庭當天澠池縣醫院一名負責人笑著跟孟珍說:「今天不開庭了,法官出差了。」後來經孟珍找到值班的法官理論,法官才在稍後開庭。

雖然是以C肝的名義起訴,原告律師仍然在法庭上提出「醫院輸血導致患者感染C肝和愛滋病」的指控,並出具相關證據和票據,提出索賠人民幣十六萬餘元,並追加兩萬元醫療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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