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法院判北韓機關支付欠款 | 大紀元
大紀元
日法院判北韓機關支付欠款
2007-06-18 16:12 中港台時間|06-18 03:20 更新
人氣 1

【大紀元6月18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6月18日報導)日本法院週一對境內的北韓物業朝鮮總連中央本部的物業作出判決,裁定業主必須支付五億八百萬美元欠款。

北韓與日本並無邦交,但該物業相當於北韓的大使館,屬於日本境內親北韓的僑民組織所有,但由於業主已破產,所以物業(在東京的一座十層高大廈)最終會充公。

日本前任公安調查廳長官緒方重威表示,他有意購買該座十層高的大廈。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