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協籲採南中國海行為法規解決南沙主權爭議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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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協籲採南中國海行為法規解決南沙主權爭議
2007-08-01 22:45 中港台時間|08-01 10:0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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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一日專電)東南亞國家協會各會員國外交部長今天在馬尼拉發表聯合公報,呼籲相關國家制定並採納「南中國海行為法規」,以確使南沙群島的主權爭議能夠獲得和平解決。

這份在第四十屆東協部長級會議落幕時發表的聯合公報說,東協外長們重申了二零零二年「南中國海相關國家行為宣言」的持續重要性,並將此視為是東協與中國之間具「里程碑」意義的文件。

外長們表示,雖然行為宣言體現了區內國家和平解決南沙群島主權爭議的集體承諾,且有效在關係國之間營造了互信及信心,但仍有需要制定一項行為法規。

聯合公報並指出,東協強調有必要進一步加強落實行為宣言的努力,並最終定出南中國海行為法規。

東協外長們稱,所有聲稱擁有主權國家之間的自制,以及區內建立信任措施的推動,都令他們感到鼓舞,特別是關係國之間遵從行為宣言精神、依國際法原則來和平解決爭端的承諾。

目前有東協的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汶萊,以及中國和台灣,聲明擁有南沙群島的部份或全部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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