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佳判刑 人權團體:中國違背改善人權承諾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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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佳判刑 人權團體:中國違背改善人權承諾
2008-04-03 17:18 中港台時間|04-03 07:3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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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日報導】(中央社北京三日法新電)多個人權團體今天表示,中國人權運動人士胡佳遭判徒刑三年六個月,顯示中國未信守在八月北京奧運前改善人權的承諾。

現年三十四歲的胡佳,在網路上張貼文章遭控觸犯「企圖顛覆國家政權罪」,上午被北京法庭判刑三年六個月。

「國際特赦組織」東亞地區研究員艾立遜說:「這起判決打了胡佳一記耳光,也是向中國其他膽敢公開提出人權關切的活躍人士發出警告。」

他表示:「這起判決也違背中國官員所說,將在北京奧運前改善人權的承諾。」

美國和歐洲聯盟譴責中國對胡佳的這項判決。長久以來,胡佳一直是中國最活躍及最受矚目的人權鬥士之一。

「中國人權觀察」組織專家貝克林說:「胡佳成了政治犯,如果沒辦奧運,他也不至於坐牢。他遭逮捕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在奧運籌辦期間提出人權問題。」

他表示:「這起判決是對中國人權活躍人士的一項警訊,並透露中國政府藐視國際社會的訊息。」

二零零一年,中國允諾,若取得奧運主辦權,保證「大幅」改善人權。去年十月,北京市副市長、奧申委常務副主席劉敬民,曾重申這項承諾。

不過,貝克林說,胡佳的判決又再度證明,奧運對中國人權造成負面衝擊。

他表示:「國際奧委會因未能去除沉默即同意的印象,已失去宣稱尊重或關切人權的一切資格。」

貝克林說:「國際奧委會在道德上無所做為此一事實,正使中國的人權保障受到傷害。」

艾立遜呼籲國際奧委會及世界各國領導人,對胡佳遭到判刑以及其他在奧運揭幕前被鎮壓的中國和平活躍人士表達關切之意。

他說:「不發聲將被北京當局視為『沉默的共謀』,如同默許類似的鎮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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