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法庭重判紅衫軍 監禁6個月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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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法庭重判紅衫軍 監禁6個月
2010-05-16 01:15 中港台時間|05-20 20:1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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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6日報導】(中央社曼谷15日法新電)泰國特別案件調查廳(Department of Special Investigation)首長塔里(Tarit Pengdi)表示,泰國法庭今天針對在曼谷軍民衝突中被捕的27名抗議民眾,各判處6個月徒刑。

塔里說:「謹此昭告抗議民眾家屬,告訴你們的親人,此一抗議集會不合法,法庭將會判處重刑,且不會緩刑。」

塔里在記者會上指出,根據在曼谷實施的緊急法,這些示威民眾面臨高達1年刑期,不過他們坦白招供,法庭酌予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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