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貪官外逃最長25年最短超1年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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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貪官外逃最長25年最短超1年
2012-06-2813:59 中港台時間|06-2817:3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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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28日訊】在大陸,人們對於「貪官外逃」、「裸官」的詞彙已經不陌生了,但是,許多人也許不知道現在貪官外逃最長的年數是多少。在6月26日至28日,國際反貪局聯合會在大連舉行,最高檢察院院長披露了貪官潛逃時間最長的已超過25年。

據大陸媒體報導,不完全統計,境外追逃案件中,貪官潛逃時間最長的已經超過25年,一般的都超過了1年。

據悉,貪官外逃前一定是先把贓款贓物轉移到境外,通常情況下,他們以洗錢方式將贓款贓物「漂白」或變現後,通過銀行或地下錢莊渠道轉移到境外。對於收受房產、名貴字畫、貴重物品等不易轉移或限制流通的贓物,往往先是轉到親友的名下或由親友代為保管等加以隱匿,等待時機成熟後,迅速變現並將其轉移境外。

其中,外逃最基本路徑都是先選擇把子女或家屬送出國,然後自己裸身做官,時機成熟或者風頭不妙就拔腿溜走。這些送子女出國留學的官員主要有幾種類型:望子成龍型、互相攀比型、招財進寶型、轉移贓款型、為出逃鋪路型。這其中,後三種出國留學的類型多與官員貪污受賄有關。

《中國經濟週刊》6月初的報導,自2000年至2011年,中共檢察機關共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8,487名,最高人民檢察院公開的其中5年繳獲的贓款贓物金額就達到541.9億元。另一方面,社科院的調研顯示,沒有被抓而成功滯留境外的貪官保守估計仍有一兩萬人,其攜帶的資金則不下萬億元。

有媒體說,中國外逃貪官因不甘寂寞,在海外想繼續高檔享樂生活,並呼風喚雨,在當地發揮影響力,加拿大就形成了中國「貪官小區」。

(責任編輯:周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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