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護個人持槍佛州婦女被4歲兒子射傷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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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護個人持槍佛州婦女被4歲兒子射傷
黃雲天傑克遜維爾
2016-03-10 12:49 中港台時間|03-10 21:3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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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雲天傑克遜維爾綜合報導)佛羅里達州時代聯合報(Flordia Times Union)報導,週二(3月8日)下午,佛州傑克遜維爾市(Jacksonville )一名自己持有槍支的婦女被4歲的兒子意外開槍射傷。

據報,普特曼郡(Putnam County )的警官週二下午3時,在佛州20號公路和羅蘭大道附近,注意到一輛皮卡車內的女子行為異常,停靠後很快意識到該女子受到槍擊。該女子告訴警官她4歲的兒子意外開槍射中了她,而她的兒子就坐在後座上。

車的外部沒有任何子彈射入的痕跡,警官在車的後部地板上發現了一支手槍,子彈是從駕駛座椅的後面射入,穿透椅背擊中該女子的後背,再從前胸穿出。該女子馬上被運往佛羅裡達大學衛生院蓋恩斯維爾分部,目前狀態穩定。而她的兒子則被親屬接走,目前與他的父親在一起。

根據警方的記錄,這位受傷的母親是傑克遜維爾市的居民、31歲的傑米•吉爾特(Jamie Gilt)。時代聯合報的記者註意到,在臉書上有一個看來是吉爾特的網頁,上面吉爾特留下了多個支持持槍權利的帖子,以及她本人持槍的照片等。值得注意的是在事發前不久週一的晚上,她剛剛有一個帖子稱:“謝謝,我們所有人都知道如何射擊。甚至我4歲的孩子也會興奮地玩0.22手槍瞄準射擊。”近幾日她的網頁被批評她熱衷武器的人淹沒。

普特曼郡警長辦公室與佛州兒童和家庭服務部聯合,正在調查這一事件,警長辦公室的發言人上尉約瑟夫•威爾斯(Joseph Wells)說,一旦確定她把槍放在孩子能輕易得到的地方,吉爾特可能會面臨一級輕罪指控,會面臨坐牢多達一年、罰款1000美元和緩刑一年的處罰。

手槍註冊在吉爾特名下,她有合法的持槍許可證,唯一的問題是她是否疏忽槍支存放管理,威爾斯說,孩子不會受到調查,也不會面臨任何指控,因為這完全是一起意外事故。

責任編輯:李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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