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通過敦煌石窟保護條例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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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通過敦煌石窟保護條例
2002-10-04 12:5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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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4日訊】(中央社台北四日電)中國大陸甘肅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日前通過﹁甘肅敦煌莫高窟保護條例草案﹂,確定敦煌石窟﹁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保護方針。

敦煌莫高窟俗稱﹁千佛洞﹂,位於甘肅省敦煌市鳴沙山東麓,始建於公元三三六年,現存洞窟七百三十五個,壁畫四萬五千平方公尺,彩塑兩千四百一十五身,是中國古代佛教藝術寶庫,具有極大的研究價值,成為中國大陸首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一九八八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

據新華網報導,草案初步確定敦煌石窟的保護方針及保護範圍,其中重點保護區必須保持石窟及其原有的環境風貌,不得新建永久性建築物,一般保護區不得修建與文物保護無關的建築物。(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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