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眾議員推《制止中共經濟間諜活動法案》 | 大紀元
大紀元
美參眾議員推《制止中共經濟間諜活動法案》
美參眾議員推《制止中共經濟間諜活動法案》
2026年3月18日,華盛頓特區,參議院情報委員會主席柯頓(Tom Cotton,阿肯色州共和黨籍)在該委員會舉行的有關全球威脅的聽證會上發言。(Kevin Dietsch/Getty Images)
2026-07-21 18:56 中港台時間
人氣 38

【大紀元2026年07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吳瑞昌編譯報導)鑒於中共近年持續透過經濟間諜活動竊取美國商業機密,週一(7月20日),美國眾議院中共問題特設委員會主席穆勒納爾(John Moolenaar,密歇根州共和黨)與兩名聯邦參議員共同提出《2026年制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間諜活動法案》(Stop PRC Economic Espionage Act),擬修訂美國現行的《經濟間諜法》,降低檢方舉證門檻,以加強打擊涉及中國的經濟間諜案件。

這項草案是由穆勒納爾眾議員,聯手參議員柯寧(John Cornyn,德州共和黨)以及參議院情報委員會主席柯頓(Tom Cotton,阿肯色州共和黨)共同提出。

議員們希望透過該法案修訂現行的《經濟間諜法》,增加中國實體實行經濟間諜活動的難度,同時讓美國司法系統能更容易起訴這些不法機構。

議員們指出,美國現行《經濟間諜法》要求檢方證明,被告「意圖或明知」其竊密行為將使外國政府、外國代理人或「外國機構」受益。其中,「外國機構」被定義為由外國政府實質擁有、控制、贊助、指揮、管理或主導的組織,因此檢方往往需進一步證明涉案中國企業與中共政府之間的控制關係。

議員們表示,中共近年實施《國家安全法》《國家情報法》《反間諜法》及《數據安全法》等法律,要求中國境內組織與公民「依法」支持、協助並配合國家情報工作,因此中國企業實際上難以脫離中共的國家安全體系。

根據該法案,只要涉案組織設立於中國、俄羅斯、伊朗或朝鮮等「受管制國家」(covered countries),即可直接被認定為《經濟間諜法》所稱的「外國機構」,檢方將無須再逐案證明其是否受到外國政府實質控制,可望降低起訴門檻並提升執法效率。

穆勒納爾眾議員表示,「《2026年反中共經濟間諜法案》將更新我國的間諜法,讓間諜和情報人員無法再利用『外國機構』的定義漏洞來逃避制裁。」

他指出,「在中國所有的東西都是受中共控制的工具,根本沒有所謂的私營企業。中共實施的無差別國家安全法,正為其軍民融合戰略賦予更大的權力,並推動在各個產業中的軍事野心。」

柯寧參議員也表示,「在中國沒有『私營企業』。從(中共的)法律與制度設計來看,它們都必須聽命於——中國共產黨。」

他指出,「這項新法案是一個符合常理的修正,不僅反映了現實情況,還防堵了由中共在新興科技、人工智能(AI)和國防等領域主導的竊取行為。同時讓美國政府在起訴時,無需再為『顯而易見的事實』耗費資源進行舉證。」

柯頓參議員則強調:「中共將所有企業視為國家的延伸。任何為了中國企業利益而竊取商業機密的人,實際上都是在為中共謀利。我們推出的新法案在法律上確立了這一現實,未來司法單位將不再需要硬性證明『該中國公司受中共政府控制』。」

責任編輯:李琳#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