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参众议员推《制止中共经济间谍活动法案》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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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参众议员推《制止中共经济间谍活动法案》
美参众议员推《制止中共经济间谍活动法案》
2026年3月18日,华盛顿特区,参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柯顿(Tom Cotton,阿肯色州共和党籍)在该委员会举行的有关全球威胁的听证会上发言。(Kevin Dietsch/Getty Images)
2026-07-21 18:56 中港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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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026年07月21日讯】(大..;记者吴瑞昌编译报导)鉴于中共近年持续透过经济间谍活动窃取美国商业机密,周一(7月20日),美国众议院中共问题特设委员会主席穆勒纳尔(John Moolenaar,密歇根州共和党)与两名联邦参议员共同提出《2026年制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间谍活动法案》(Stop PRC Economic Espionage Act),拟修订美国现行的《经济间谍法》,降低检方举证门槛,以加强打击涉及中国的经济间谍案件。

这项草案是由穆勒纳尔众议员,联手参议员柯宁(John Cornyn,德州共和党)以及参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柯顿(Tom Cotton,阿肯色州共和党)共同提出。

议员们希望透过该法案修订现行的《经济间谍法》,增加中国实体实行经济间谍活动的难度,同时让美国司法系统能更容易起诉这些不法机构。

议员们指出,美国现行《经济间谍法》要求检方证明,被告“意图或明知”其窃密行为将使外国政府、外国代理人或“外国机构”受益。其中,“外国机构”被定义为由外国政府实质拥有、控制、赞助、指挥、管理或主导的组织,因此检方往往需进一步证明涉案中国企业与中共政府之间的控制关系。

议员们表示,中共近年实施《国家安全法》《国家情报法》《反间谍法》及《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要求中国境内组织与公民“依法”支持、协助并配合国家情报工作,因此中国企业实际上难以脱离中共的国家安全体系。

根据该法案,只要涉案组织设立于中国、俄罗斯、伊朗或朝鲜等“受管制国家”(covered countries),即可直接被认定为《经济间谍法》所称的“外国机构”,检方将无须再逐案证明其是否受到外国政府实质控制,可望降低起诉门槛并提升执法效率。

穆勒纳尔众议员表示,“《2026年反中共经济间谍法案》将更新我国的间谍法,让间谍和情报人员无法再利用‘外国机构’的定义漏洞来逃避制裁。”

他指出,“在中国所有的东西都是受中共控制的工具,根本没有所谓的私营企业。中共实施的无差别国家安全法,正为其军民融合战略赋予更大的权力,并推动在各个产业中的军事野心。”

柯宁参议员也表示,“在中国没有‘私营企业’。从(中共的)法律与制度设计来看,它们都必须听命于——中国共产党。”

他指出,“这项新法案是一个符合常理的修正,不仅反映了现实情况,还防堵了由中共在新兴科技、人工智能(AI)和国防等领域主导的窃取行为。同时让美国政府在起诉时,无需再为‘显而易见的事实’耗费资源进行举证。”

柯顿参议员则强调:“中共将所有企业视为国家的延伸。任何为了中国企业利益而窃取商业机密的人,实际上都是在为中共谋利。我们推出的新法案在法律上确立了这一现实,未来司法单位将不再需要硬性证明‘该中国公司受中共政府控制’。”

责任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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