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潔奉公好幹部 被以莫須有罪名判處7年 | 大紀元
大紀元
廉潔奉公好幹部 被以莫須有罪名判處7年
2003-04-27 20:46 中港台時間|2022-06-04 12:13 更新
0
(http://d2n738oon34np4.cloudfront.net)


【大紀元4月27日訊】據法輪大法明慧網4月27日報導,黑龍江消息,海拉爾鐵路分局一名廉潔奉公的好幹部,張兆華,男,52歲,2000年11月,因告訴人們法輪功真相,被海拉爾鐵路公安處強行拘留,拘留期間受到非人的折磨,在南屯看守所遭到犯人毒打肋骨被打傷,生活用品被搶走。拘留近二個月時公安處非法勒索7千元後才放回家。

消息來源指出,張兆華回到家剛過完中國新年,2001年2月19日,住地派出所的一名來了兩名警察強行闖入他家,當時家中只有親屬家的一名11歲的小女孩在家,他們不由分說就亂翻一陣,結果抄走書籍,隨即趕到張的單位把他綁架走,次日送海拉爾鐵路公安處第二次拘留關押三個月,後張兆華又被非法勞教二年,強行送進黑龍江省富裕勞教所。

2001年10月20日,他代表全所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寫申訴材料要求停止非法迫害、無條件釋放。被勞教所工作人員強行綁架到富裕縣公安局看守所,非法關押七個月,後又被富裕縣檢察院起訴,以莫須有的罪名判處7年徒刑,上訴被駁回,送往北安監獄,至今仍在被迫害。@(http://www.dajiyuan.com)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