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農民殺害大熊貓被判十四年重刑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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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農民殺害大熊貓被判十四年重刑
2003-07-14 11:4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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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3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四日電)中國大陸重慶市榮昌縣法院以非法殺害及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名,判處四川農民楊世成有期徒刑十四年,收購大熊貓皮的五人也分別被判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華社今天報導,法院指出,一九九九年十月,四川省寶興縣大溪鄉農民楊世成,攜帶獵槍到寶興縣二道坪大山上,將一隻大熊貓幼仔殺害,用刀將大熊貓皮剝下,並以兩百元人民幣賣給四川省蘆山縣高洪友,高洪友又以兩千元倒賣給蘆山縣清源鄉農民苟成學。

二○○○年十一月,苟成學等人帶著大熊貓皮前往榮昌縣販售時,在成渝高速公路收費站被公安人員逮捕。報導說,主嫌楊世成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及罰金一萬元,法院並以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分別判處苟成學等五人刑期和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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