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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是外籍人士不得在中國結婚
2003-09-25 19:08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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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5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五日電)江蘇揚子晚報報導,十月一日新的「婚姻登記條例」正式施行後,結婚當事人士若都為外籍人士,將不能在中國結婚。

南京市政府婚姻登記處是專門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機構,相關官員表示,新條例將實行戶籍登記﹐要求結婚的雙方至少一方具有中國的正式戶籍,因此在雙方都沒有中國國籍的情況下,婚姻登記機構將不再予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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