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韓要求民用核能計畫權利 南韓贊同 | 大紀元
大紀元
北韓要求民用核能計畫權利 南韓贊同
2005-08-11 20:5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氣 2

【大紀元8月11日報導】(中央社南韓首爾十一日法新電)南韓統一部長官鄭東泳今天發表與美國相左的意見,認為北韓有權繼續民用核能計畫,以生產能源。

旨在解除北韓核子計畫的六方會談本月七日決定休會,原因卡在平壤要求興建民用核能發電廠,但美國斷然拒絕。

鄭東泳說:「我方的立場是:北韓對於維持民用核能計畫的要求是與生俱來的權利,應給予允准。」

不過他坦承,假使美國未允許,北韓不可能實現建造輕水核子反應爐以生產能源的計畫。

他說:「然而,維持和平用途的核子反應爐是北韓的基本權利。就這一點,我方與美國看法不同。」

美國出席六方會談首席談判代表希爾,昨天回絕了北韓對於民用核子計畫權利的要求。他說,北韓要求興建輕水反應爐是假定的癥結點,不應被視為達成協議的唯一要件。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