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壇巨星威廉絲姐妹未出賽 陪審團裁決未違約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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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壇巨星威廉絲姐妹未出賽 陪審團裁決未違約
2006-12-22 13:3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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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2日報導】(中央社佛羅里達州西棕櫚灘二十一日法新電)陪審團今天裁決,女子網壇巨星維納斯和瑟琳娜威廉絲姐妹未出席二00一年一項男女網球對抗賽,並未違反與兩家贊助廠商所簽的合約。

贊助商說,由於兩姐妹未出場比賽,害他們損失數百萬美元,但陪審團同意被告律師辯稱,威廉絲姐妹的父親與廠商簽約時,並未獲得代表兩姐妹的授權。

承諾出賽的合約是她們的父親李查代為簽署,這場違約官司遭駁回;一年前陪審團對此案意見分歧,造成無效審判。

李查代女兒簽約出席男女對抗賽(BATTLE OF THESEXES),但兩人卻未現身,贊助商聲稱,因取消比賽使他們損失九百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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