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議院通過決議要求越南釋放異議人士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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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眾議院通過決議要求越南釋放異議人士
2006-04-09 09:33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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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9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九日法新電)美國眾議院今天要求越南釋放被監禁的網路異議人士范洪森、以及其他要求民主和宗教自由的活動人士。

在一項接近一致通過的決議案中,眾議院表示,美國政府應告知河內,如果越南希望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它就必須謹守法治,並尊重新聞自由。

決議文也指出,拘禁范洪森以及其他大約三十名被指名的人士,以及持續違反人權等行為,不符越南的利益,也是華盛頓與河內改善關係的障礙。

美國總統布希定十一月前往越南出席亞太經濟合作會議非正式領袖高峰會。

共和黨籍眾議員史密斯表示,「美國不能離棄像范洪森這樣,聲援自由與民主,對抗壓迫的人」。史密斯去年十二月間曾前往越南,並與范洪森的太太會面。

起草決議文的史密斯說,「越南正處於重要的十字路口,尋求與美國的貿易關係並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現在是最好的時機來讓越南了解,美國關切人權的嚴重性」。

來自加州的民主黨籍眾議員桑傑士辦公室指出,桑傑士週五反對讓越南官方人士獲得美國簽證,因為她前往越南訪問期間,「遭到重重限制」。

桑傑士訪問越南只獲得特別的短期簽證,使她不得不縮短行程,她也不能前往西貢(胡志明市)去會見異議團體以及親民主派的支持者。

桑傑士選區裡包括越南以外的最大越南人社區─加州橘郡裡的「小西貢」;桑傑士一向敢言批評越南的人權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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