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公平會指日音樂著作權協會違反「反壟斷法」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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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公平會指日音樂著作權協會違反「反壟斷法」
2009-02-28 18:33 中港台時間|02-28 05:4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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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8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據日本共同社報導,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星期五以違反「反壟斷法」為理由,要求「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採取措施,停止壟斷行為。日本公平會認為,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在廣播電視所使用的音樂著作權範圍內,透過「一併徵收使用費」的方式,妨礙了新公司進入市場;而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對這項裁定表示不服,可能將採取法律行動。

日本公平會表示,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和日本NHK與民營廣播電視台,簽訂合約,如果使用他們代理的歌曲,就可以不必按次數收費,而只需要繳交一定比例的使用費;但如果電台與電視台和其他新的音樂著作權公司簽約,則需要另付費用;因此,各廣播電視台不願意使用新公司的歌曲,日本公平會認為,這種方式阻礙了新公司進入市場,實際上限制了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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