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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消費東西 還是東西消費人?
作者:曾錚
2017-12-03 09:36 中港台時間|2019-03-05 16:1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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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星期五網絡銷售額創紀錄!每分鐘成交一百萬!」這樣的新聞標題在過去兩天充斥各大媒體。那麼,一分錢未花的我,是否應該覺得愧疚呢?

事實上,我真的想過要加入「黑色星期五」的購物狂歡,因爲那天家裡的網絡壞了,公共圖書館也不開門,反正也幹不了活,不如去購物呢。

不過,當我盤算要去哪裡、搶購什麼時,我才發現我什麼也不缺,也不需要。因爲我有一個習慣,平時需要什麼時,隨時就買了,所以現在根本就沒有任何「待購清單」需要解決。

所以我最終哪兒也沒去,留在家裡看了一天史書。

同時我也意識到,其實人真的不需要很多物質。就算你有八張牀,那晚上睡覺時,不也只能佔一張嗎?要那麼多東西有什麼用?

相反,人若追求精神世界,那世界卻是無邊無際無限美好的。你可任由思緒馳騁,享受「漫無邊際」、不費毫釐的自由自在。

我不知有多少人跟我有同樣的感覺和想法。當我們以「黑色星期五網絡銷售額創紀錄」這樣的語句做新聞標題時,我們無意中在暗示:「銷售紀錄」是我們社會中最要緊的事。當我們強調商業成就和利潤時,可能無意中已經將人變成了商品,或曰「消費」的奴隸。我們更關心的是銷售量和銷售利潤,而不是人們到底需不需要這麼些商品,需不需要消費這麼多,或者是,商品的「消費」真的能讓人快樂嗎?

如果我們的關注點是在人上,那新聞報導可能就會變成「今年黑色星期五 人們感到快樂滿足」,或「今年黑色星期五,更多人選擇出遊,而不必去搶購打折商品」,等等。

那我們的社會(或經濟)會不會因爲人消費東西,而不是東西消費人而變得更糟呢?

不會吧。您說呢?@#

──轉自作者博客

(點閱曾錚的圖片故事系列文章。)

責任編輯: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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