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級法院院長麥崇楷涉貪污開除黨籍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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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級法院院長麥崇楷涉貪污開除黨籍
2002-10-23 13:5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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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3日訊】(中央社台北二十三日電)原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兼廣東省政法委副書記麥崇楷,收受賄賂近一千二百萬元人民幣,遭中共開除黨籍,並交司法機關偵辦處理。

星島日報報導,經查麥崇楷道德敗壞,生活糜爛。於八九年一月至一九九八年二月在擔任廣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期間,個人受賄一百七十四萬餘元﹔夥同其子受賄一千零一十三萬元﹔並利用職務之便,為其子經商獲取巨額貸款。

據報導,海外早在今年四月即已傳出麥崇楷被「雙規」(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交代問題)的消息,當時的消息指他涉嫌在建築廣東省高級法院的四十層法院大廈中有受賄行為,另外也涉嫌在判案中有違紀、違法問題。(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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