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DC)在移除COVID-19 疫苗數月後,近期將该疫苗重新納入孕婦的免疫接種計劃中。
CDC 於 10 月初表示,建議孕婦在與醫療服務提供者諮詢並做出共同臨床決策(SCDM)後,再決定是否接種 COVID-19 疫苗。
CDC 將此疫苗接種稱為「共同臨床決策」(shared clinical decision-making),並強調,根據風險因素清單,對於嚴重 COVID-19 疾病風險增加的個體,接種疫苗的效益風險最為有利;而懷孕和近期懷孕者,即被列為高風險群體。
今年 5 月,CDC 曾依據羅伯特·F·肯尼迪(Robert F. Kennedy Jr.)的命令,將 COVID-19 疫苗從孕婦免疫接種計劃中移除。
肯尼迪在 5 月 19 日的一份指令中(該指令後來在法庭案件中公開)寫道,他認定缺乏高品質數據證明 COVID-19 疫苗在懷孕期間是安全的。他還表示,對母親和未出生嬰兒存在潛在風險。因此,他寫道:「CDC 建議孕婦接種 COVID-19 疫苗的建議被撤銷。」
肯尼迪隨後在國會山露面時表示,「如果孕婦想要接種 COVID-19 疫苗,她們可以接種」,但建議被撤銷「是因為沒有科學依據支持該建議。」
CDC 最早於 2021 年建議在懷孕期間接種 COVID-19 疫苗。在建議被移除後,CDC 仍繼續建議大多數人接種 COVID-19 疫苗。
CDC 的疫苗諮詢小組於 9 月舉行會議,審查 COVID-19 疫苗。小組主席、COVID-19 疫苗工作組主席列特塞夫·利維(Retsef Levi)表示,小組的大多數成員認為,現有數據應導致小組不建議在懷孕期間接種 COVID-19 疫苗。
最終,小組投票決定,CDC 應更新 COVID-19 疫苗建議,採取「共同臨床決策」,即指導人們在諮詢專業醫療人員後再接種疫苗。
代理 CDC 主任吉姆·奧尼爾(Jim O'Neill)於 10 月 6 日接受了該建議。一天後,CDC 便將 COVID-19 疫苗接種重新納入孕婦的免疫接種計劃。它還調整了對健康兒童的立場,從建議為至少有一個風險因素的兒童接種疫苗,轉變為共同臨床決策。
衛生與公眾服務部的一位發言人表示,更新後的建議「強調對於 65 歲以下個體,接種疫苗的風險效益最有利於那些嚴重 COVID-19 風險增加的人」,而「包括懷孕或近期懷孕者在內都是高風險群體」。
利維博士向《大紀元》表示,他認為這次更新與諮詢小組的建議和肯尼迪的決定是一致的,「肯尼迪的決定只是取消了 CDC 當時建議所有孕婦都應接種疫苗的現有建議。」
作者簡介:札卡里·斯蒂伯(Zachary Stieber)是《大紀元時報》駐馬里蘭州的資深記者,負責報導美國與國際新聞。
原文 CDC Adds COVID-19 Vaccine Back to Immunization Schedule for Pregnant Women 刊於英文《大.纪.元;時報》
責任編輯:衛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