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別放錯地方 搭機攜帶一種常用電子產品 TSA有新規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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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A提醒:這種常見電子產品需放隨身行李
TSA提醒:這種常見電子產品需放隨身行李
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建議乘客不要將便攜式電池充電器放在託運行李中。(Scott Olson/Getty Images)
2025-05-16 07:07 中港台時間|05-17 05:1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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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5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夏雨綜合報導)搭機乘客在下次飛行前,需要檢查行李箱,以免犯下代價高昂的錯誤。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TSA)最近更新指南,禁止將便攜式充電器放在託運行李中託運,需要放入隨身行李中。

由於最近發生的鋰離子電池爆炸或損壞事件,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建議乘客不要將便攜式電池充電器放在託運行李中。這些電子產品包括:移動電源、手機電池充電盒、可充電和不可充電鋰電池、手機電池、筆記本電腦電池、充電寶、外置電池、便攜式充電器。

據AZCentral報導,雖然TSA最近在社交媒體上公布新規,以便在夏季旅遊旺季到來前對旅客進行相關教育,但這些規則變更早在2月就已實施。

TSA一位發言人告訴《旅遊+休閒》雜誌:「TSA並未『禁止』移動電源。但它們只能放在隨身行李中。」

對旅客來說,好消息是仍然可以將移動電源放在隨身行李中帶上飛機,在飛行過程中更方便、更易於取用此類電源,而且可以對移動電源進行監控,以防出現任何損壞。

TSA建議:「鋰金屬電池,包括移動電源和手機電池充電盒,必須放在隨身行李中。」

該機構進一步解釋說,乘客完成託運行李後,並不意味著完全沒有問題。如果乘客因行李尺寸或機艙行李箱已滿而必須在登機口託運行李,則必須在託運行李前從行李中取出此類充電器並帶上飛機。

FAA表示,鋰電池必須經過安全測試,所有鋰離子電池都可能過熱並發生熱失控。熱失控可能因各種因素而毫無徵兆地發生,包括電池損壞、過熱、接觸水、過度充電或包裝不當。熱失控也可能由於製造缺陷而自行發生。

機組人員接受過識別和應對客艙內鋰電池起火的培訓。如果乘客的鋰電池或設備過熱、膨脹、冒煙或燃燒,應立即通知機組人員。

根據TSA網站信息,對於無視該指南的旅客,TSA有權處以每人每次事件最高17,062美元的民事罰款。違反規定的另一項處罰可能是暫時或永久暫停快速安檢程序,例如TSA PreCheck預檢程序。在某些情況下,除了罰款或暫停程序外,TSA還會將刑事案件移送當地或州執法部門。

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還制定了一份禁運物品清單,詳盡列出允許託運或隨身攜帶的物品。該機構表示,任何長度的刀具,包括彈簧刀,都不允許帶上飛機和通過TSA安檢站。

該機構還建議消費者定期查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CPSC)網站,了解任何可能召回的無線便攜式移動電源。在2025年4月17日,該機構因存在火災和燒傷隱患而召回429,200個Caesly移動電源。

責任編輯:任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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