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10周年 台灣重申四原則籲維護和平 | 大紀元
大紀元
首頁right arrow台灣right arrow文章正文
南海仲裁案10周年 台灣重申四原則籲維護和平
南海仲裁案10周年 台灣重申四原則籲維護和平
圖為中華民國外交部標誌。(宋碧龍/大紀元)
2026-07-13 20:36 中港台時間
人氣 10

【大紀元2026年07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報導)菲律賓與中共關於南海爭議的仲裁案的裁決屆滿10周年,中華民國外交部重申,中華民國台灣針對南海議題秉持四點原則,關於南海諸島的主權主張與相關政策沒有改變。

南海仲裁案裁決12日屆滿10周年,菲律賓、澳洲、加拿大、愛沙尼亞、德國、意大利、日本、拉脫維亞、立陶宛、紐西蘭、羅馬尼亞、斯洛文尼亞、英國及美國共同發表聯合聲明,重申裁決具法律拘束力,中共對南海以「歷史性權利」為基礎的主張,沒有國際法依據。

外交部重申,中華民國台灣關於南海諸島的主權主張與相關政策沒有改變。中華民國台灣針對南海議題秉持「四點原則」:

一、南海爭端應依據國際法海洋法,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和平方式解決;

二、台灣應納入多邊爭端解決機制;

三、相關國家有義務維護南海航行及飛越自由;

四、中華民國主張應以「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方式處理南海爭端,並願在平等協商基礎上,和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區域和平與穩定,並共同保護及開發南海資源。

外交部表示,根據「四點原則」,中華民國持續通過捍衛漁權、參與多邊協商、科學合作、人道救援及鼓勵海洋法研究人才這五項具體做法,積極與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穩定,維護南海地區和平、人道、生態、永續及繁榮的價值。

作為國際社會負責任成員及南海區域重要利益關係方,外交部再次呼籲,「任何涉及我國權益及南海區域行為規範之討論,均不應排除我國參與,方能確保相關討論之正當性。」

外交部表示,「作為可靠的海洋夥伴,我國對南海諸島主權及權利主張均依循國際法及海洋法,並以太平島為基礎,在南海地區推動海事合作、環境保育、人道救援及科學研究,充分展現我國積極促進區域和平穩定及共同開發之負責任態度。」

外交部反對任何一方在南海採取單邊擴張主義、灰色地帶脅迫、軍事化部署及其他破壞和平之行為,並呼籲相關各方恪守國際法及和平解決爭端原則,避免採取任何升高緊張、製造衝突或破壞區域和平穩定之作為。

外交部說,「我國將持續與理念相近國家及區域夥伴合作,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航行與飛越自由,以及自由、開放、和平與穩定的國際秩序。」

責任編輯:馮元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