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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上訴法院推翻新澤西州攻擊性武器禁令
美上訴法院推翻新澤西州攻擊性武器禁令
圖為示意圖。圖為AR-15半自動步槍。(Joshua Lott/Getty Images)
2026-07-18 08:31 中港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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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7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高杉編譯報導)美國第三巡迴上訴法院(3rd U.S.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週五(7月17日)裁定,新澤西州針對攻擊性武器及大容量彈匣發布的禁令違憲。這是全美首個就各州禁止AR-15等半自動步槍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的訴訟作出的裁決。

據「政客」網站週五報導,此案源於2024年一項地區法院(District Court)的裁決。當時一名新澤西州法官撤銷了該州針對柯爾特AR-15步槍(Colt AR-15)的禁令,但保留了其餘條款。

週五,第三巡迴上訴法院以全院審理(en banc)方式重審了該案,最終以10比5作出裁决,推翻了新澤西州針對攻擊性武器及可容10發以上子彈彈匣的禁令。

本案中所提及的「攻擊性武器」(Assault weapons)是一個法律術語。雖然在槍枝管制倡導者和立法者的描述,以及在涉及擁搶權的法律文書中經常被使用,但其具體涵蓋哪些槍枝型號比較模糊。通常認爲,它主要是指如AR-15的民用版半自動突擊步槍。

依循最高法院「歷史傳統」標準

週五的裁決依據了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2022年在「紐約州步槍與手槍協會訴布魯恩案」(New York State Rifle & Pistol Association v. Bruen)中所確立的原則,即槍枝限制須植根於美國槍枝監管的歷史傳統。

川普(特朗普)總統提名的巡迴法院法官保羅・馬泰(Paul Matey)在協同意見中指出,此判決讓《第二修正案》重回其在憲法架構中應有的位置,結束了新澤西州居民在該問題上長期以來的疑惑情緒。

反對意見則由法官謝麗爾・安・克勞斯(Cheryl Ann Krause)撰寫。她指出,新澤西州的這項禁槍法律符合對特別危險武器實施監管的歷史傳統,多數意見恐忽視了民主意志及最高法院先例,可能帶來危險後果。

州政府與擁槍團體回應不一

新澤西州司法部長詹妮弗・達文波特(Jennifer Davenport)就此表示,該裁決推翻了州內審慎制定的槍枝法律,這在法律上是錯誤的,而且與其它審理過此議題的聯邦巡迴法院的結論相反,其辦公室正考慮下一步行動選項。

達文波特由民主黨州長米奇・謝里爾(Mikie Sherrill)提名,謝里爾在競選時曾承諾,將維持並加強州內槍枝管制法律。

原告之一、新澤西州步槍和手槍俱樂部協會(Association of New Jersey Rifle and Pistol Clubs)的執行主任斯科特・巴赫(Scott Bach)表示,這項裁決標誌著新時代的開始,過去數十年的州立法者幾乎不受約束進行立法的時代如今已成過去。

最高法院即將審理同類案件

新澤西州自1990年民主黨州長吉姆・弗洛里奧(Jim Florio)簽署攻擊性武器禁令以來,一直是全美槍枝管制最嚴格的州之一。

在2018年,州長菲爾・墨菲(Phil Murphy)還將被禁彈匣的子彈容量上限降至10發。

就在數週前,美國最高法院已同意受理針對伊利諾伊州(Illinois)及康涅狄格州(Connecticut)攻擊性武器禁令提起的訴訟。

外界預期相關裁決將決定未來各州能否依據《第二修正案》禁止民眾持有半自動步槍。有分析指出,新澤西州此次的裁決有可能會影響最高法院未來的判決方向。

目前,新澤西州居民尚不能立即持有相關槍枝,因州政府預計將上訴,尋求暫緩執行裁決,以等待進一步司法審查。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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