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曆新年期間上海嚴禁銷售煙火爆竹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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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曆新年期間上海嚴禁銷售煙火爆竹
2003-01-10 14:50 中港台時間|2022-04-27 16:0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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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0日訊】(中央社台北十日電)中新社報導,傳統黃曆新年將屆﹐為防止引發爆竹意外,上海市規定四項措施﹐嚴密審核煙火爆竹銷售數量。

報導指出,四項措施內容包括:

一﹑市場准入:督促市鞭炮煙火公司對江蘇﹑湖南等地生產廠家進行審批﹐前二十名質量安全優勝的生產廠家才能進入上海市場。

二﹑控制高升:減少威力強大爆竹的裝藥量﹐提高安全系數。

三﹑數碼防偽:為辨別煙火爆竹的真偽﹐使用全新的數碼防偽標誌。  四﹑嚴控銷售:全上海市的各煙火爆竹零售許可證的發放總量控制在一千家。(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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