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SARS疫情擴散 中國祭重罰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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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SARS疫情擴散 中國祭重罰
2003-05-16 10:4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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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5日訊】(據民視報道)為了防止SARS疫情擴散,各國紛紛祭出重罰,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查院,昨天針對突發傳染病刑事案件,公佈司法解釋,明定凡是故意傳播傳染病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導致他人重傷、死亡,或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者,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患有突發傳染病,或疑似突發傳染病,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治療,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者,最重也可處七年有期徒刑,情節輕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這項規定從今天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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