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院終審裁定維持對叢福奎死緩判決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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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院終審裁定維持對叢福奎死緩判決
2003-06-14 24:26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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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3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三日電)河北省高級法院今天對河北省常務副省長叢福奎受賄案終審裁定,維持對叢福奎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一審判決。

新華社報導,叢福奎從一九九七年初至二000年六月在任河北省政府常務副省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賄賂共計九百三十六萬元人民幣。張家口市中級法院今年四月二十七日以受賄罪一審判處叢福奎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叢福奎不服,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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