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省級法院民商事審判首次實施判例指導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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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省級法院民商事審判首次實施判例指導
2003-07-25 11:4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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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4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五日電)中國大陸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借款合同案件的判例,並在民商事審判中開始實施「判例指導制度」,這是大陸省級法院在民商事審判中首次實施判例指導制度

新華社報導,判例指導制度是選擇典型的案例判決作為判例,為法官審理案件提供借鑑和指導,今後有類似事實的案件,在適用法律及裁量幅度上,都可參照相關判例進行判決。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田浩為說,判例為法官審理案件提供範例和參照依據,防止一些法官因經驗不足或受外力干擾,在適用相同法律條款審理同類案件時作出差異很大甚至相反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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