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局長成貪官劉國慶被判十三年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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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局長成貪官劉國慶被判十三年
2004-01-19 14:29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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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9日訊】(自由亞洲電台1月19日報導)香港消息:以反貪污腐敗爲己任的貴州反貪局長劉國慶因爲受賄四十多萬元,日前被當地的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十三年徒刑,並追繳贓款,沒收個人財産十萬元。

據香港《明報》星期天披露,因爲劉國慶在事發後退還了大部分贓款,因此法院對他從輕發落。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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