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維持原判杜導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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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維持原判杜導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2004-08-11 15:1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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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1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1日電)據中共官方新華社報導,杜導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經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裁定,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今年6月十1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杜導斌案,杜導斌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宣判後,杜導斌提出上訴。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二審審理認為,原判認定的事實清楚,証據充分。

報導指出,杜導斌在互聯網上發表「論顛覆政府是合法的」等二十六篇文章,採取誹謗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其行為已觸犯中國刑法第105條第2款的規定,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遂於今天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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