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裁決禁止從事政治活動 泰總理宋才接受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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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裁決禁止從事政治活動 泰總理宋才接受
2008-12-02 17:01 中港台時間|12-02 04:2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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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日報導】(中央社曼谷2日法新電)泰國總理宋才(SomchaiWongsawat)今天說,他接受泰國憲法法庭的裁決。憲法法庭禁止他五年內不得從事政治活動,並解散他領導的人民力量黨(People Power Party)。

現年61歲的宋才在北部清邁(Chiang Mai)告訴記者:「我的責任已了。我現在只是一個普通公民。」自從反對人士上週圍堵曼谷兩個機場後,宋才就一直待在清邁。

宋才是流亡的前總理戴克辛(亦譯:他信)的妹婿。宋才說:「無法預料這樣作決定。過去我一直盡心盡力,不是為了我自己,而是為了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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