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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克辛要求離開泰國 法院拒絕
2008-07-04 21:32 中港台時間|07-04 08:4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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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憬屏曼谷三日專電)泰國最高法院今天向當地媒體透露,泰國前總理戴克辛(又譯他信)要求離開泰國前往中國與英國,遭法院拒絕。這是最高法院首次拒絕戴克辛的申請,因法院正審理戴克辛各項案件,需要檢視更多證據。

「曼谷郵報」網路報導今天指出,戴克辛最近要面臨的審判,是他遭指控濫用職權,幫助妻子以低價買下泰國中央銀行下的財務機構發展基金(FIDF)的土地。另外還有三件貪污或不法行為案件。

戴克辛六月二十七日向法院申請前往中國與英國,法院官員今天表示,這個要求已遭拒絕。法院現在正在調查上述的土地案,需要詢問更多證據。

一直遭反對黨指控是戴克辛代理人的泰國總理薩瑪,目前正在中國訪問,今天下午前往汶萊。他今天告訴隨行採訪的泰國媒體說,還是有一個團體想辦法讓他下台。

薩瑪表示,有一個團體散佈謠言說,當他從汶萊返回泰國後,會在曼谷國際機場遭逮捕,藉此逼他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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