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人權不要奧運」楊春林二審維持原判5年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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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人權不要奧運」楊春林二審維持原判5年
2008-09-19 15:08 中港台時間|09-19 02:2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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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9日訊】(民生觀察報導)曾經提出「要人權不要奧運」的黑龍江維權人士楊春林案二審於今天上午九點半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中院開庭。楊春林的妹妹楊春平向我們介紹說,今天黑龍江省高院派了一個人到佳木斯市中院來宣判,整個宣判只持續了五、六分鐘,二審維持原判,一審楊春林被判五年。

楊春平表示,楊春林說他在看守所內已有三個月未放風了,吃的都是變了味的窩頭。(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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