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第一貪」戚火貴死刑前最後時刻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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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第一貪」戚火貴死刑前最後時刻
2001-08-18 11:11 中港台時間|2025-10-21 23:0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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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8日訊】海南省東方市原市委書記戚火貴(副廳級)因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死刑,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於8月13日被執行死刑。圖為:戚火貴被押往刑場執行死刑。此時他已渾身癱軟,隻能由法警架入車內

南方週末報導,被稱為「市縣書記第一貪」的戚火貴與胡長清、成克傑等貪官的腐化墮落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戚火貴由農家孩子成長為黨的一名領導幹部,然而,他卻熱衷於瘋狂「撈錢」,最終落得身敗名裂。經法院審理查明,戚火貴在擔任樂東縣縣委書記、東方市市委書記期間,自1992年到1998年黃曆新年,利用職權為企業或個人征地、承攬工程、轉讓項目以及為他人安排工作、提撥職務等,單獨或夥同其妻共收受他人財物40次,共計價值人民幣187萬元,港幣3‧5萬元。檢察機關依法扣押戚火貴的財產中,有1065萬元人民幣、61萬多元港幣、3萬多美元以及97件黃金首飾等財物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戚火貴工作過的樂東縣、東方市,原都是少數民族聚居的貧困縣(市)。戚火貴在職期間,這兩個市縣的人均年收入隻有1000多元,有數萬人生活在貧困線以下,許多小孩上不起學。然而,就在廣大群眾為溫飽和孩子無錢入學而發愁時,戚火貴卻用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成了千萬富翁。

戚火貴在1998年二審時的最後陳述中這樣說道:「我出身貧窮的家庭,能夠當上領導,是黨和人民培養起來的,我沒有很好地為黨為人民做好工作。我希望我們在位的領導,特別是市縣的領導,從我身上吸取教訓。我的教訓就是當上領導,特別是一把手後,失去了監督 」

戚火貴被執行死刑的消息公布後,海南700多萬人民無不拍手稱快,大家一致認為,戚火貴在政治上與黨離心離德,經濟上貪得無厭,被判處並執行死刑,是罪有應得。(https://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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