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工程36計(十七)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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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工程36計(十七)
王維洛博士
2011-02-12 22:17 中港台時間|2017-06-16 08:4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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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擒賊擒王:李銳出書,黨紀處分

「擒賊擒王」,為兵法三十六計之第十八計。原文:「摧其堅,奪其魁,以解其體,龍戰於野,其道窮也。」

革命、反革命?

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決定由水電部具體負責組織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研究,參加三峽工程論證的人選,就由水電部部長錢正英親自決定,其中最關鍵的四個人是:李銳和林一山;黃萬里和張光斗。李銳和黃萬里反對三峽工程,而林一山和張光斗則支持三峽工程。此處先介紹李銳和林一山在三峽問題上的爭論。

一九五二年,毛澤東在聽取長江水利委員會主任林一山彙報之後,對於以三峽工程控制長江洪水,十分感興趣。之後,林一山在《中國水利》一九五六年第五、六期,發表長文,提出只有修建三峽水庫,才能解決長江洪水問題。林一山提出三峽水庫的蓄水位為海拔二百三十五米,從而形成一千億立方米以上的防洪庫容,這樣才可以把一九五四年長江防洪時,堤防擋不住的那一千億立方米的洪水,全部裝起來。

當時擔任水電局局長的李銳在《水力發電》一九五六年第九期,也發表長文,提出反對意見,認為「畢其功於一役」、試圖用大型幹流水庫解決長江防洪問題的指導思想是錯誤的。長江防洪要採取綜合措施,如:加強堤防建設、保護湖泊和河漫灘的防洪功能,繼續建設蓄洪區,修建水庫必須從支流開始等等。

一九五八年一月,中共中央舉行南寧會議,討論三峽工程問題,毛澤東讓林一山和李銳都到會,介紹各自觀點,這是兩人第一次正式交鋒,也是長達五十多年三峽工程爭論中,唯一一次在中央決策層前的正面論辯。通過此次舌戰,毛澤東看中李銳的才能,任命李銳擔任其工業秘書。李銳可謂是英年得志。但好景不常。

一九五九年,李銳在廬山會議上,因贊同彭德懷的觀點而受牽連,被打成反黨集團首腦,而反對毛主席要搞的三峽工程,也成為李銳的罪名之一。水電部門反對三峽工程的中共黨員,差不多都被打成李銳反黨集團的成員,其中包括八個省的水電規劃設計院院長。同樣,在長江水利委員會工作,反對三峽工程的中共黨員,亦同樣被打成反黨集團,而反對蘇聯專家、反對三峽工程上馬的水利工程技術人員專家,則被劃為右派。

對三峽工程的態度,在當時已經成了判別革命和反革命、左派和右派的重要標準。

博大出版社授權(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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