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屠殺印尼人 荷蘭須賠償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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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屠殺印尼人 荷蘭須賠償
2011-09-16 13:10 中港台時間|09-16 14:0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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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新加坡16日專電)距今約65年前,荷蘭在殖民地印尼1個村落殺害400人,海牙國際法庭最新裁定,荷蘭政府須賠償受害者家屬及後代。

新加坡「聯合早報」今天報導,早期荷蘭為保護殖民統治者地位,在1947年與當地人士激戰,派出軍隊到爪哇島1個村落追捕當地戰士,結果尋人不成,竟然殺害村落中的400名男子及男孩。

2008年8名受害者遺孀及1名倖存者控告荷蘭政府,荷蘭則以過了訴訟時效5年為由拒絕賠償。

但海牙國際法庭近日裁定,認為已過訴訟期這種說法根本「不合理」,荷蘭政府需為當年的行為負責,賠償受害者家屬及後代,但目前還不清楚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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