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黃金大盜」貪污黃金百餘公斤 被判死刑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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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黃金大盜」貪污黃金百餘公斤 被判死刑
2012-10-16 17:39 中港台時間|10-16 21:4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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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16日訊】10月15日,原內蒙古乾坤金銀精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宋文代涉嫌挪用公款和貪污被內蒙古巴彥淖爾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據悉,在宋文代被沒收的財物中,黃金達134.151公斤、白銀995.34公斤。

據大陸媒體報導,宋文代被法庭認定在擔任內蒙古乾坤金銀精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侵吞、騙去公共財物價值6500多萬元;此外,他還3次挪用公款2100萬元進行營利活動。

宋文代被沒收的財物包括人民幣270萬元、黃金134.151公斤、白銀995.34公斤、鉑金81.09克、銀幣176枚、房產4套、車輛4輛。

檢察官感歎稱:宋文代是「百查不倒、百煉成鋼」的「雙百」貪官。

此事也引起大陸民眾圍觀和熱議。「qeff1124」說:檢察官的潛台詞是,一企業老總已經這麼難辦,再大的貪官就無能為力了。

「掌燈到天明」也認為:甚麼百查不倒,還不都是官官相護,中國官員哪個不是百查不倒,更多的到死都沒倒呢。

「高大胖親母」說:貪污黃金都按「斤」和「噸」計算,死刑不冤。

「羅路louis」也表示:咱們是以克為單位,他們是以噸為單位,這就是差別!

「幸福天曉得」說:總感覺我們供養出來的貪官都是給叫「國庫」的公司打工的!

「一國之相」質疑:沒收貪官的錢財哪裏去了?不會又被貪了吧?

(責任編輯:徐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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