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老漢種罌粟獲刑3年 警察販毒只被開除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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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老漢種罌粟獲刑3年 警察販毒只被開除
吳凱琳
2013-05-09 16:43 中港台時間|05-09 16:4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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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5月09日訊】日前,黑龍江省嫩江縣一老漢種罌粟當作青菜買,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3000元。而廣東警察販毒高達7.8公斤只被開除。

家住黑龍江省嫩江縣海江鄉務農的張老漢今年70歲,去年4月份,嫩江縣海江派出所接到舉報,稱有人在集市上賣罌粟苗。警察去集市盤查發現,張老漢正在出售自家種植的罌粟苗,價格是100顆1元錢。

經調查得知,張老漢家的菜地裡混合種有菠菜和罌粟苗,張老漢知道種的是罌粟,但他不知道種罌粟苗違法,他還拿1029棵罌粟苗當青菜賣。

今年5月7日,經法院審理後認為,張老漢非法種植罌粟,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張老漢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3000元。

但去年中旬,廣東省雷州市公安局巡警三中隊指導員柯廣盈販毒被抓。有知情人士稱,柯廣盈販毒數量巨大,達7.8公斤,販毒時身穿警服,開著價值100多萬元的豪車。

雷州市公安局一領導也表示,公安局已經決定要對柯廣盈除名。

民眾「兩重」對此表示:農民賣罌粟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警察販毒7.8公斤只是一個除名…… 作為警察知法犯法,只是除名??看來這公檢法只是為老百姓「服務」的。

「百里長林615564」:過去土匪在深山,現在土匪在公安。所以,警察販毒、強姦、參加黑社會組織、巧取豪奪、抓拿吃騙…… 早已不是傳說。

(責任編輯:吳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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