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四平前公安局長兩情婦獲刑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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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四平前公安局長兩情婦獲刑
2016-10-17 16:45 中港台時間|10-17 17:0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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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0月17日訊】已落馬的吉林省四平市前公安局長趙洪興被指控與女副檢察長情婦共同受賄三套房,並將受賄的近百萬元送給另一情婦買房。目前趙洪興案已移交司法機關,其兩名情婦都被判刑。

2016年5月,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檢察院前副檢察長張立平(女)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張立平明知其情夫、國家工作人員趙某某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還夥同其收受他人財物(三套房產),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陸媒報導,判決書裡所稱國家工作人員趙某某正是曾任四平市副市長,後調任吉林省司法廳副廳長的趙洪興。

2014年5月30日,中紀委網站公布了吉林省司法廳副廳長趙洪興被調查的消息。

2015年4月,趙洪興被中紀委通報「雙開」。通報中指出其有「與他人通姦」的違紀行為。目前,趙洪興案已移交司法機關,檢察院正在調查中。

時任四平市副市長趙洪興在2006年以副市長身份多次參加市政府相關活動。

據公開報導,趙洪興自2006年至2011年先後在吉林省四平市擔任公安局長、副市長、常務副市長以及市委副書記,後調任吉林省司法廳副廳長。

趙洪興的另一名情人張某甲也因收受趙贈送的百餘萬錢款而犯罪,趙洪興在接受法庭質詢時承認,這些錢大部分是受賄而來。

2015年12月31日,張某甲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據吉林省東豐縣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張某甲於2010年9月間收受趙某某人民幣110萬元人民幣,用於購買房屋及茶樓裝修。#

責任編輯: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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