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殺金正男的兩名女被告不認罪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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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殺金正男的兩名女被告不認罪
謀殺金正男的兩名女被告不認罪
被控謀殺金正男的越南籍女被告段氏香(左,Doan Thi Huong)和印度尼西亞籍的茜蒂艾莎(Siti Aisyah)3月1日出庭受審。(MOHD RASFAN/AFP/Getty Images)
2017-10-02 13:01 中港台時間|10-02 15:0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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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0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梁硯綜合報導)用化學物質謀殺金正男的兩名女被告週一(10月2日)在馬來西亞高院接受庭審。兩人拒絕認罪。她們的律師說,兩人辯稱真凶已經離開馬來西亞。

金正男是朝鮮政權領導人金正恩同父異母的兄長,於今年2月13日在吉隆坡機場離奇死亡,震驚全球。經警方調查後確認,金正男是被兩名女子用高毒性化學物質窒息後死亡的。

BBC報導,這起命案的兩名女被告分別是越南籍29歲的段氏香(Doan Thi Huong)和印度尼西亞籍25歲的茜蒂艾莎(Siti Aisyah)。兩人被控在案發時將高毒性的神經毒素VX按壓在金正男的臉上。這種神經毒素是一種被列爲化學武器的物質。金正男隨後在機場內求救,並在幾分鐘後死亡。

兩名被告稱,他們是受了朝鮮特工的矇騙才有所舉動。

平壤方面否認他們參與了謀殺金正男的行動。

週一早上,兩名女被告戴著手銬,身穿防彈背心,低著頭從沙阿南法庭外的走廊上穿過。庭外聚集了不少媒體記者。

當法官宣讀了對兩人的犯罪指控後,她們分別通過譯員提出了各自的請求。

據悉,兩名被告因此抵觸馬來西亞刑事法典第302條文,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控方將傳召30至40名證人供證,包括10名專家。

法官在7月28日,擇定此案在10月2日至11月30日期間聆訊,爲期23天。#

責任編輯: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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