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名師」家教強姦未成年女生獲刑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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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名師」家教強姦未成年女生獲刑
2017-12-27 01:13 中港台時間|12-27 05: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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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26日訊】年薪16萬(人民幣)的北京家教老師鄒明武被指利用家教時間多次性侵未成年女學生,近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

據《北京青年報》報導,12月26日,北京海淀法院對該案宣判。鄒明武是17歲的高二女生小娜(化名)的任課及家教老師。2016年3月至案發期間,鄒明武利用給小娜輔導功課之機,多次強制猥褻小娜,並多次強行與小娜發生性關係。

鄒明武以強姦罪被判9年;以強制猥褻罪被判4年;被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6個月。

另外,法院禁止鄒明武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假釋之日起五年內從事與未成年人相關的教育工作。

報導稱,今年39歲的鄒明武曾在北京某中學任教時被評為「一級教師」以及「海淀區骨幹教師」。

網民跟帖說:這樣的禽獸老師毀了孩子一生,應該終生禁止從事教育;現在這樣的禽獸老師不少,禍害學生。

陸媒此前對該案報導,北京王先生的女兒小花(化名)在北方交通大學附屬中學讀高二期間,王先生聘請女兒學校的任教老師鄒某當家教。

2015年10月,鄒某開始讓該女生到他家補習。2016年9月,鄒某轉到首都師範大學附屬中學初中部任教,王先生女兒的家教上課地點轉到王先生家中。

之後,鄒某在王先生家中猥褻性侵王先生女兒長達一年之久。女孩遭侵犯後受到老師威脅,不敢向父親講,但曾多次向父親表示不想繼續補習。

去年12月18日,在女兒堅持下,王先生給她補習的房間內裝了監控。12月25日,鄒某再次在補課期間猥褻王先生女兒,王先生錄下了全過程,隨後報警。

王先生表示,據女兒轉述,在14個月補習期間,她與鄒某只是師生關係,在她非自願情況下,鄒某多次猥褻她,並對其進行了四次強姦。

此前12月8日,《揚子晚報》微信公眾號報導類似性侵女生案。江蘇淮安一中學初一語文老師龔強是從業30多年的老教師,還多次獲「優秀班主任」稱號。

自2016年6月起,龔強註冊兩個QQ號,一個用於騙取女生信任,獲得她們真實身分資料,以威脅她們家人等方式脅迫女生拍裸照發給他;另一個以先前角色朋友的身分,以公布受害女生裸照等威脅方式,脅迫她們與其發生關係。

龔強以此方法先後強姦了七名女生、強制猥褻一名女生。近期,龔強犯強姦罪、強制猥褻罪,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責任編輯: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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