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生徐玉玉遭電騙猝死案 主犯被判無期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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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生徐玉玉遭電騙猝死案 主犯被判無期
2017-07-20 01:40 中港台時間|07-20 14:4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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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7月19日訊】2016年發生的徐玉玉遭遇電信詐騙猝死案,7月19日在山東臨沂中院一審宣判,主犯陳文輝因詐騙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無期徒刑。其餘6名被告人被判處3至15年有期徒刑,並處以罰款。

據陸媒報導,去年8月19日,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高考錄取新生徐玉玉被電信詐騙騙走9900元。徐玉玉與父親到警局報案,回家途中心臟驟停,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專業人士均認為,徐玉玉在被騙後出現憂傷、焦慮、情緒壓抑等不良精神和心理因素的情況下,可能會發生心源性休克而直接導致死亡,也可能引起潛在的極為罕見的心臟病發作,進而致死。即詐騙行為與徐玉玉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據查,在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間,陳文輝、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7人,通過網絡購買學生訊息和公民購房訊息,分別在江西、廣西、海南等地租房,用作為詐騙場所,冒充教育局等機關的工作人員,以發放貧困學生助學金、購房補貼為名,以高考學生為主要詐騙對象,騙取他人錢款共計56萬餘元人民幣。

徐父:希望嚴判

據《新京報》報導,徐父表示,家屬方希望法院依法嚴懲涉案人員,不要獲得輕判。「這個案子對我一家傷害太大,我們一分錢賠償都不要。」如果接受被告方賠償,雙方就民事部分達成和解,則可視為被告認罪悔罪的表現,從而獲得輕判,因此,為避免這一情況出現,徐玉玉一方未提附帶民事賠償要求。

徐父因失去女兒無心工作,欠下不少外債。對此,他表示「欠下的28萬,我慢慢還。」#

責任編輯: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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