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子借帳戶予他人洗黑錢被判監九個月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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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男子借帳戶予他人洗黑錢被判監九個月
2002-11-06 20:5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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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6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六日電)自美國「九一一」事件後,為了防止恐怖份子利用香港清洗黑錢,香港當局開始嚴懲洗黑錢人士,今天本地法院將一名借銀行戶口予他人洗黑錢的男子重判入獄九個月,以收阻嚇作用。

案情透露,五十四歲的被告,於一九九九至二○○○年期間向高利貸集團借款,高利貸集團要求被告開設銀行戶口,用來處理向高利貸集團借貸人的存款。被告同意,自一九九九年九月至二○○一年五月期間,超過二百萬港元的款項存入被告提供的銀行戶口。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經過深入調查,於二○○二年八月拘捕被告。警方其後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控告他一項洗黑錢的罪名。被告昨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有罪,並於今天被判監禁九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容許他人使用其銀行戶口處理來歷不明的款項。(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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