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6月11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Matthew Vadum、Sam Dorman撰文/張紫珺編譯)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遣返非法移民計劃的一項關鍵內容預計將提交至美國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該政策允許政府機構拘留已經在美國居住多年的非法移民,並且不准保釋。
這項拘留政策於去年實行,標誌著歷屆政府對《移民和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簡稱INA,1952)特定條款的解讀發生了改變。這也引發了大量移民提起訴訟,質疑執法機構拘留的合法性。
法律專家推測,多家上訴法院對法律作出的解釋相互矛盾,結果是全國各地執法情況不一,引發了人們對數百萬非法移民拘留問題的擔憂,最高法院可能最終會介入。
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Second Circuit)在一項駁回川普政府政策的裁決中指出,對於數百萬非公民來說,該政策「將會是我們國家歷史上針對數百萬非公民最廣泛的的大規模無保釋拘留授權」。
1996年的《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責任法案》(Illegal Immigration Reform and Immigrant Responsibility Act,簡稱IIRAIRA,1996)對《移民和國籍法》(INA)進行了修訂,規定對試圖入境的非法移民進行拘留,並且不得保釋。
相關條款規定,如果移民官員認定某人「沒有清晰且確定無疑的入境資格」,則該人「將被拘留」。
在川普總統第二個任期內,政府聲稱這項拘留令適用於已經進入美國的個人。然而,多名非法移民則辯稱,《移民和國籍法》(INA)的這個部分不適用於他們,因為他們已經身處美國境內,因此不再尋求入境或正在接受正式的入境程序。
他們表示,《移民和國籍法》(INA)的另一項規定——第1226條——反而適用於他們的情況,該規定允許他們獲得保釋聽證。
位於華盛頓特區的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法律中心(Law Center)教授大衛‧蘇珀(David Super)此前曾向《大紀元時報》表示,川普政府對相關移民法律的解讀代表了聯邦政策的巨大變化。
蘇珀認為,對在美國境內抓獲的非法移民不予保釋的立場「並非以往任何一屆政府的政策,包括第一屆川普政府」。
這項政策是本屆政府範圍更大的移民戰略的一部分,其中包括終止所謂的「抓了即放」(catch and release)措施,即在邊境抓捕移民之後,在等待聽證期間將其釋放。
川普政府表示,截至上個月,邊境地區已經實現整整一年零釋放。
時任司法部長帕姆‧邦迪(Pam Bondi)在3月份表示,這項政策有助於遏制犯罪。美國第八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Eighth Circuit)維持了政府對《移民和國籍法》(INA)的解釋。
「想想看,如果左派當初遵守法律,就能避免多少非法移民犯罪事件發生。」邦迪在福克斯新聞頻道(Fox News)出鏡時說道。
多名律師此前曾經向《大紀元時報》表示,這項政策加強了移民執法力度。如果被拘留者被釋放的話,政府就只能寄希望於他們會按時出席移民聽證會。
前聯邦檢察官內瑪‧拉赫馬尼(Neama Rahmani)向《大紀元時報》解釋說,拘留非法移民個人能夠讓政府「掌握所有籌碼」(all the leverage),更容易說服被拘留者自行遣返,而不是等待數月甚至更長時間參加他們很可能會敗訴的移民聽證會。

包括總部位於紐約的大型非營利組織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簡稱ACLU)在內的幾位法官和團體都對川普政府的這項拘留政策提出了批評,聲稱該政策曲解了法律,剝奪了移民獲得正當程序的權利。
紐約公民自由聯盟(New York Civil Liberties Union,簡稱NYCLU)移民權利訴訟主任艾米‧貝爾舍(Amy Belsher)在一份新聞稿中表示:「政府不能強制拘留幾百萬的非公民,其中許多人已經在這裡生活了幾十年,卻沒有尋求釋放的機會。這有違憲法、《移民和國籍法》以及基本的人道主義原則。」
貝爾舍的回應針對的是第二巡迴法院的裁決,該裁決是駁回政府解釋的三項裁決之一。另有兩家聯邦上訴法院維持了政府的解釋,導致美國不同地區出現政策相互衝突的情況。
阿肯色州、愛荷華州、明尼蘇達州、密蘇里州、內布拉斯加州、北達科他州和南達科他州等州均受美國第八巡迴上訴法院管轄,該法院於今年3月作出有利於川普政府的裁決。
「『獲准入境』(admitted)不僅僅意味著身處美國境內;根據移民法,『獲准入境』意味著合法進入美國。」美國巡迴法官鮑比‧謝潑德(Bobby Shepherd)在多數意見(majority opinion)中表示。

在更南邊的地區,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ifth Circuit)也支持川普政府的觀點。美國巡迴法官伊迪絲‧瓊斯(Edith Jones)代表多數意見撰寫判決書,判定兩名墨西哥公民儘管已經在美國居住多年,但根據《移民和國籍法》(INA),他們仍然是「入境申請人」(applicants for admission)和「尋求入境」(seeking admission)。
該裁決適用於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和德克薩斯州。而美國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11th Circuit)則作出了不同的裁決,該法院的管轄範圍除了阿拉巴馬州之外,還包括喬治亞州和佛羅里達州等。
第十一巡迴法院於5月6日表示,「數百個地區法院」已經就此案發表了「截然相反的結論」。
法院表示:「簡而言之,國會選擇的措辭並未賦予行政部門不受限制的權力,可以拘留所有身處美國境內但未獲准入境的外國人,且不得保釋。無論在移民法的條文、結構還是立法史中,都找不到任何站得住腳的依據。」
美國第六巡迴上訴法院(Sixth Circuit,管轄肯塔基州、密歇根州、俄亥俄州和田納西州等)也作出了類似的裁決。其它中西部州——伊利諾伊州、印第安納州和威斯康星州等——則面臨著更為分裂的局面,因為第七巡迴上訴法院(Seventh Circuit)在該問題上陷入僵局。其5月5日的裁決基本維持了聯邦地區法院支持拘留審查的裁決。
其它案件正在第一巡迴法院(First Circuit)和第九巡迴法院(Ninth Circuit)審理中。

法律專家表示,目前關於移民拘留政策的各種相互矛盾的裁決,給執法部門造成了混亂。他們指出,當這些裁決最終提交到最高法院時,最高法院將難以忽視各聯邦上訴法院之間的意見分歧。
前移民法官安德魯‧亞瑟(Andrew Arthur)預測,最高法院遲早會審理有關政府拘留政策的案件。
「終將會提交到最高法院,因為這是一個需要在全國範圍內解決的重大問題,因為美國應該有統一的移民規則。」目前擔任總部位於華盛頓特區的移民研究中心(Center for Immigration Studies,簡稱CIS)常駐研究員的亞瑟向《大紀元時報》表示。
目前,居住在第五巡迴法院轄區(拘留規則正在那裡執行)的人可以搬到第二巡迴法院轄區,「因為他們知道,如果他們被捕,他們不會在第二巡迴法院轄區被拘留」。

拉赫馬尼表示,拘留問題「影響到數十萬,甚至數百萬人」。
「你不能讓一個地區或一個巡迴法院用一種方式處理被拘留者,而另一個地區或巡迴法院卻用完全不同的方式處理。」他向《大紀元時報》解釋道,「這在法律上和邏輯上都說不通。所以最高法院應該履行職責,應該介入這個問題。」
目前還不清楚最高法院將會如何裁決,拉赫馬尼表示,對此問題作出預測「太難了」。
總部位於華盛頓特區的美國移民改革聯盟(Federation for American Immigration Reform,簡稱FAIR)訴訟主管馬特‧克拉波(Matt Crapo)向《大紀元時報》透露,他對大法官們會維持這項政策持「謹慎樂觀」(cautiously optimistic)的態度。
原文:Why a Key Immigration Detention Policy Might Hit Supreme Court 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責任編輯:葉紫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