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院將兩名蓋達組織恐怖份子判刑十一年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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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法院將兩名蓋達組織恐怖份子判刑十一年
2003-04-02 09:2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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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日訊】(中央社記者韓乃國倫敦一日專電)兩名阿富汗蓋達組織的恐怖份子,今天被倫敦萊斯特皇家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在此之前,一個九人的陪審團經過五天的考慮,認定兩人有罪,因為他們利用非法手段替恐怖份子首腦歐薩瑪.賓拉登籌募資金,並招募人員。

這兩名年齡分別為三十一歲與三十八歲的阿爾及利亞人,蒐集了兩百多人的銀行帳戶與信用卡資料,提供給在其他歐洲地區的蓋達成員,以詐欺方式取得超過二十萬英鎊,用來資助恐怖活動。

他們兩人都擁有數本假護照,用來找工作以及向英國政府申請社會福利。

警方在他們的住處找到六十餘捲錄影帶,其內容多半為教導激進份子如何製造自殺炸彈,並鼓勵他們成為聖戰烈士,其中有十九捲是賓拉登講話的拷貝。(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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