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院将两名盖达组织恐怖份子判刑十一年 | 大紀元
大紀元
英法院将两名盖达组织恐怖份子判刑十一年
2003-04-02 09:2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气 1

【大..;4月2日讯】(中央社记者韩乃国伦敦一日专电)两名阿富汗盖达组织的恐怖份子,今天被伦敦莱斯特皇家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在此之前,一个九人的陪审团经过五天的考虑,认定两人有罪,因为他们利用非法手段替恐怖份子首脑欧萨玛.宾拉登筹募资金,并招募人员。

这两名年龄分别为三十一岁与三十八岁的阿尔及利亚人,搜集了两百多人的银行账户与信用卡资料,提供给在其他欧洲地区的盖达成员,以诈欺方式取得超过二十万英镑,用来资助恐怖活动。

他们两人都拥有数本假护照,用来找工作以及向英国政府申请社会福利。

警方在他们的住处找到六十余卷录影带,其内容多半为教导激进份子如何制造自杀炸弹,并鼓励他们成为圣战烈士,其中有十九卷是宾拉登讲话的拷贝。(http://www.dajiyuan.com)

标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