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頭引起森林大火黑龍江男子判刑七年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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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頭引起森林大火黑龍江男子判刑七年
2003-05-29 18:4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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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9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九日電)一根煙頭換來七年徒刑,中國大陸黑龍江省一名男子因為順手扔掉一個煙頭引發森林大火,遭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新華網報導,現年四十歲的羅乾坤是內蒙古自治區牙克石市人,不久前來黑河市泉山地營子打工。五月二十日,羅乾坤在播種時,因鏈軌車發生故障返回地營子。途中,他在四輪車上將沒有掐滅的煙頭順手扔在路邊的草地上,引燃荒草後釀成森林火災。

這場火災共造成一千六百公頃森林損失,經濟損失四百多萬元。報導指出,今春以來,黑龍江省已發生森林火災一百多起,查明原因多為野外吸煙、燒荒等人為因素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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