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特大爆炸事故近日公布一審判决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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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特大爆炸事故近日公布一審判决
2004-01-02 06:34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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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日訊】河北省辛集市位於河北省東南部﹐原稱束鹿縣﹐2003年7月28日該市的郭西煙花爆竹廠發生特大爆炸事故﹐事故造成30餘人死亡和90餘人受傷。

據東方網一月一日報導﹐該特大爆炸事故5名負責人近日被該市法院一審分別判處5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其中辛集市王口鎮政府駐郭西煙花爆竹廠原特派員胡藏根以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郭西煙花爆竹廠原副廠長耿建偉、劉運田、賈根才,原安檢員楊恒波、梁維建以危險物品肇事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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