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胡錦濤下令有條件釋放陳希同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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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胡錦濤下令有條件釋放陳希同
2004-01-25 13:0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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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5日訊】(法新社北京二十四日電)據自稱與前北京市長陳希同接近的一名中國作家說,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已悄悄的下令將因貪污罪名被下獄的前北京市長陳希同有條件的釋放。

陳希同在一九九八年下獄前還兼任中共政治局委員和北京市書記。他也是自從一九八0年審判「四人幫」以來被下獄的最高階的中國領導人,但中國方面對他的案子卻諱莫如深。

陳希同在一九九八年因重大的貪污案而被判十六年徒刑,不過據說,他仍受到許多北京高層官員的支持。

這位叫陳方 (譯音)的作家說,陳希同在兩年前就悄悄的獲許回家治療早期攝護腺癌。

陳方說:「他是在服刑,但是在家裡服刑,最近他在胡錦濤的同意下有條件的釋放,意思就是說,現在他可以離開、接見朋友和不再是一名犯人。」

他說,陳希同現在住在北京,「但他的消息不公開,或者只有黨內才知道,此事仍然秘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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