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制定辦法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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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制定辦法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2004-10-09 16:43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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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淳良北京9日電)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中國已制定「中央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辦法」,目前正在公開徵求意見。據規定,中央一級的企業在處理重大法律糾紛中,造成企業重大損失並涉嫌犯罪的,相關負責人將被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中國國資委政策法規局相關官員指出,這項「辦法」是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規範中央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工作而制定的。「辦法」規定,中國大陸中央一級的企業未按照規定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範機制和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發生重大法律糾紛案件,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由國資委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同時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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